建立屬於上帝教會的人
建立屬於上帝教會的人
Iglesia Ni Cristo(基督的教會)堅信主耶穌基督的本性是人(約翰福音 8:40;提摩太前書 2:5;使徒行傳 2:22;馬太福音 1:20),並且是他建立了這個教會(馬太福音 16:18)。
因此,使徒們恰當地稱這個教會為「基督的教會」(使徒行傳 20:28 Lamsa)。然而,有人認為這顯示基督建立的教會是屬於人的,而不是屬於上帝的。他們錯了。
聖經教導基督是人,不表示他建立的教會只是人的教會。這也不違背基督的教會是屬於上帝的真理。
聖經很清楚地教導,要成為屬於上帝的,要先屬於基督。救主他親自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。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。」(約翰福音 14:6 新標點和合本)
聖經更進一步地教導,要成為屬於基督的和領受救恩,一個人必須先被上帝引領到祂的兒子那裡。這是基督親自證明的:
「如果不是派我來的父引領他,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;到我這裡來的,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。」(約翰福音 6:44 標準本)
被天父引領或被帶到基督的人,都是屬上帝的,正如耶穌所教導的:
「我為他們祈求;不為世人祈求,卻為你所賜給我的人祈求,因他們本是你的。凡是我的都是你的,你的也是我的,並且我因他們得了榮耀。」(約翰福音 17:9–10 新標點和合本)
由此可見,屬於基督的人——也就是那些在他教會裡的人(馬太福音 16:18)——也是屬於上帝的。主耶穌基督的這些教導都不是憑著自己,而是天父——獨一的真神——教導他的(約翰福音 8:28;17:1, 3)。連基督所做的工作,也不是他自己的,而是天父交待的(約翰福音 5:36)。
基督所建立的教會確實是屬於上帝的,因為在這裡所遵守和順服的,不是人的誡命,而是全能的天父的教導。因此,由耶穌所建立的基督的教會絕對是屬於上帝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