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的教會是什麼

基督的教會是一個「教會」,還是「宗教」?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,要先探討這兩個詞的定義,我們才能有正確的理解。

使徒們如何定義「教會」?使徒保羅定義教會為「基督的身體」(歌羅西書1:18)。

辭典也給了「教會」這詞的許多解釋,我們來看以下其中幾個解釋:

「在一種教會管理的形式下,一個教義,使用同樣的儀式和典禮的一個特定基督教團體。」(Websters New Unabridged Dictionary, 2nd ed., 1983, s.v. church)

宗教(Religion),一詞來源於拉丁語的religare,意為連結或再結。其中一個定義是「對神聖、超自然或對宇宙的創造者和統治者的信仰。」(出處同上)

根據這些定義,基督的教會是「教會」,也是「宗教」。

基督的教會的成員同屬一個身體 (羅馬書12:4-5),同有一個信仰 (以弗所書4:4-6),順服一個管理之下,換句話說,在神賜予權柄的一位牧師領導之下 (歌羅西書1:25),和不管在任何地方,遵從一樣的敬拜聚會,聽到同樣的信息 (哥林多前書14:26),以上都證明基督的教會是一個「教會」。

基督的教會敬拜獨一的真神,就是主耶穌基督介紹的天父(約翰福音17:1, 3),祂是全能(創世紀17:1),和創造萬物的神(以賽亞書44:24),因此基督的教會也是一個「宗教」。

基督的教會也是神用來讓人回歸祂的器皿,所以這也符合「宗教」的定義:

「跟你們的祖宗一樣,你們一直偏離我的法律,沒有遵守。你們轉向我,我就轉向你們……」(瑪拉基書3:7 《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》)

因此,宗教的真正含意,是服從神的旨意。只有遵守神的旨意,人才能回歸祂。在使徒保羅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,提到了神的旨意:

「他按着自己在基督裏所定的美意,使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:當所安排的時候滿了,就使天上的、地上的、一切所有的,都同歸於基督,以他為首。」(以弗所書1:9-10 《新漢語譯本》)

所有人都應該同歸於基督,以實現神的旨意而歸向祂。這如何做到呢?他們必須成為基督身體的肢體或是教會的成員。

「就像我們身上有許多肢體,每個肢體都有不同的功能,基督的身體也是如此。我們都是同一個身體上不同的肢體,大家彼此相屬。」(羅馬書12:4-5 《新普及譯本》)

「基督也是教會的頭,教會是他的身體。他是元始,遠遠高於一切從死人中復活的,他就是萬有之首。」(歌羅西書1:18 《新普及譯本》)

以基督為首的教會,就是他建立的「基督的教會」。(馬太福音16:18;使徒行傳20:28 Lamsa Translation )

因此,如果人歸於基督,服從神的旨意,就能回歸神,這就是為什麼基督的教會也是一個「宗教」的原因。

但是一個人不能只是聲稱認識或是相信主耶穌基督,就能成為基督的教會的成員。他必須遵守基督的命令。在Revised English Bible 〈約翰福音〉十章9節,這樣寫到:“I am the door; anyone who comes into the fold through me shall be safe.” (我是門;任何藉著我進到這群的人,必然得救)

在這經節提到的群,就是基督的教會:

「你們要為自己和全群謹慎,因為聖靈已經任命你們作群羊的監督,牧養基督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的血所買來的。」(使徒行傳20:28 Lamsa Translation)

基督命令人要進入這群或是教會,而不是單單相信基督,他們要被教導福音,然後相信和受洗,進入以基督為首的教會:

「他對他們說:「你們要到世界各地去,向全人類傳福音。信而接受洗禮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要被定罪。」(馬可福音16:15-16 《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》)

「我們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,是為奴的是自主的,都從一位聖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,並且共享這位聖靈。」(哥林多前書12:13 《和合本修訂版》)